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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18”消费提示 购买家电留意“三包”有效期|焦点观察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时间:2023-06-16 09:15:1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18”临近,不少消费者打算选购理想家电或进行家电升级换新,为帮助消费者选对电器、保障权益,6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电器消费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发布消费提示。

关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随着电器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家里的老旧电器如何处理成为困扰诸多消费者的难题。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信息技术赋能,家电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同时更加注重节能环保。相较于传统家电,绿色智能家电以资源节约型、低噪音型、减少废物型、低毒安全性型为主,具备感知、思维、判断、执行等能力,可以满足更丰富、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当前,国家正在推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6月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过提升废旧家电交售和补贴领取便利性等方式,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升级换新消费。消费者家中若存在使用超过10年的传统老旧家电,可以对家电进行升级换新。消费者在选购新家电时,需要注意绿色智能家电各项认证,确认能效标识(1级为佳,5级为差,依次递减)、智能水平等,避免陷入商家虚假宣传的陷阱。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消费者购买新款电器产品时,可用旧家电换取补贴,用于后续消费抵扣相应金额。

关注商品重要信息

在选购手机、电脑数码、家电等电器产品时,消费者需遵循理性消费原则,对产品性能、使用体验及自身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按需选购。尽量在自身能承受的价格范围内,选择标准严、口碑好、信誉高的家电产品。选购时注重产品的材料品质、创新设计、造型工艺、使用功能、服务保障等信息。关于平台上的“保价服务”,消费者需要注意各渠道价保周期并不相同,应仔细甄别、阅读价保说明,尽量选择价保时间较长的产品和服务,以便购买后出现降价时,可以在较长时间内申请退差价。

关注“三包”规定

不少消费者在电器消费的售后环节,对商品质量与维修效率存在担忧,对此需要先了解法定的“三包”规定。“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三包”规定源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针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但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适用“三包”规定的商品由《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规定,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包括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家电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由于不同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同,故经营者的维修服务也有所区别,但是根据《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都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7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8—15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消费者购买家电时要关注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家电因质量问题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时间段选择退货、换货或者维修,以上3种服务均由经营者承担一切费用,故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以内享有的维修服务都是属于免费服务。

另外,如果购买商品未列入“三包”目录,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要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和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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