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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法院: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3-03-08 15:43:59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黄沁 雷卫华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长效机制……近年来,广东清远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工作实践中打出一套“组合拳”,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擦亮“清远不远、清远更清”城市品牌,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据统计,2022年清院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545件,同比增长7.22%;办结90311件,同比增长8.60%;结案率87.22%,同比上升1.1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高站位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列为“一号任务”

过去一年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的“一号任务”,组织全市法院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并在审管办设立办公室,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市法院工作要点、《清远法院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纲要(2022-2024)》,确保落地见效的同时,由“一把手”牵头成立调研组,开展关于切实降低发改率、法官激励机制和涉诉信访调研,破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全市法院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将营商环境、廉政诚信等有关理论知识纳入学习计划,开展党组书记、专家宣讲活动,安排党支部书记交叉上党课,组织广大干部谈感悟话理想,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心入脑。”该负责人说。

高强度打击:高效审结重点领域犯罪案件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唐文勇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2年,清远中院审理的唐文勇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这是清远法院依法高强度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缩影。2022年以来,清远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审结涉国家安全案件6件32人。

据了解,过去一年来,清远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四个一”“三同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同时,常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坚持“黑财清底”与“案件清结”同步推进,建立涉黑恶案件生效判决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公司一子案号”执行管理,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31件292人,涉“保护伞”案件3件14人,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715万元。

在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方面,清远法院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审结涉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80件,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28件,及时向清远市委提出综合治理毒品犯罪、筑牢全民反毒禁毒防线调研报告;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案件共678件,震慑了此类违法行为,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高质量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2年,清远中院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同时公布5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多渠道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清城区人民法院采取系列“活封”措施,帮助濒临破产的房地产公司恢复“造血”功能,最终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并清偿了20多起案件的欠款;全市首个设在产业园的佛冈县人民法院(广佛产业园)巡回审判点揭牌成立……

去年以来,清远法院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多项措施,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善执惠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作为粤北地区首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清远法院通过全面深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完善简案快审、快慢分道的公司纠纷审理模式,积极推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清远)巡回审判法庭项目落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提升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普法渠道不断拓宽,清远法院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方式,邀请企业到庭旁听知识产权案庭审,同时送法进企业,提醒企业在维护好自身权益的同时,要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高标准规范: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建设

“来,我们都一起走走看看,按照拍卖文件对厂房的财产逐一进行界定,明确动产买受人可以拆除的范围。”2022年7月23日,清远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在一起执转破案件的厂区现场,通过释法明理,成功化解资产归属矛盾。

企业破产案件的增长趋势,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以来,清远法院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出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试行)》,规范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识别预警、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涉税事项、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为规范破产制度建设,清远中院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破产重整程序中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指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破产程序配套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优化破产审判与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的衔接。

此外,清远中院推行“清远智慧破产系统”,实现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核债权、破产资金管理及审批、法官办案、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等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加快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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