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浦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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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资料图片)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相关材料,由所在学区学校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初中新生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2023年全县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基本保持不变。根据各学区报名的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可对各学区生源作统筹调剂。新开楼盘等其他情况的学区安排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2023年秋季按过渡期政策招生,之后的学区范围和划分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原浦阳镇世居农业户口到其原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原金狮居委会属世居农业户口到实验小学报名;拆迁户凭拆迁办有关材料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
4.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
三、报名方法
1.2023年新生报名公办学校继续使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报名(浙里办→浦江代办在线→招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新生报名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家长可以直接到就近学校现场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学校[含龙峰小学、月泉中学(筹)],不得兼报。
3.在龙峰小学或月泉中学(筹)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按照《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执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每天8:00~20:00;各校现场服务时间为6月17日和6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17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五、录取方法
城区学校
1.城区学校: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但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区报名。
农村学校
2.农村学校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3.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各类特长生。
龙峰小学
4.浦江县龙峰小学
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27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城东世居生源、五里世居生源);③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在龙峰小学周边区域内的生源,可以选择龙峰小学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2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200名,则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月泉中学(筹)
5.浦江县月泉中学(筹)
2023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50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实验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月泉中学(筹)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4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400名,则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在浦江县域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6.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第一批:符合民办学校审批地浦江县范围的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住宅不动产权证、参加浦江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四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可参加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入学报名。
第二批:符合浦江县招商引资以及落实省民生实事要求等上级政策需要解决上学问题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招生报名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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