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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挂牌后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开出1号罚单,剑指渤海银行南通分行原行长、苏州分行行长助理居思华,取消其银行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
(资料图)
据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上述处罚的案由是居思华对渤海银行苏州分行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包括贷款资金转存银票保证金、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到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真实。
此前,苏州分行被罚款220万元,除了个人居思华负有责任的三项问题之外,还有存在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居思华已于2022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南通市监委监察调查。
△渤海银行。资料图
简历显示,居思华今年53岁,江苏高邮人,研究生学历,曾在证券行业工作12年,任职单位包括江苏省证券公司、华泰证券、联合证券,从研发部员工做起,到2005年9月出任联合证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不过,在联合证券工作仅一年后,居思华就离职,简历显示其自2006年10月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存档。
直到两年后,居思华突然加入渤海银行,从江苏到天津,先后担任天津分行综合管理部行政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2年,居思华重新回到江苏,担任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综合与人力部总经理,于2015年起任南京分行市场一部(南通工作组)总经理。
2016年,渤海银行南通分行筹建,居思华任筹建组组长,并在成立后担任南通分行(二级分行)行长。2019年,他被调入一级分行苏州分行,任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官方通报中的居思华简历并无2019年之后的记录。湘财Plus检索发现,上市公司苏州高新2021年一篇文章提及,居思华曾与苏州分行行长鞠加亮等人到访该公司,文章称居思华的职位是副行长。
上述220万的罚单之外,居思华在渤海银行苏州分行工作期间,该行还曾因其他原因被罚。2020年,因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苏州分行被处以罚款70万元。不过,此次处罚并未具体到负责人,居思华是否牵涉其中,暂不得而知。
同年,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也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577.56元,罚款125万元,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资金回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
渤海银行在江苏曾因28亿元存款消失案被广泛关注,此案也发生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截至目前仍未有实质性进展披露。
统筹/新湘财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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